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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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东至县委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各部室:
根据《东至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东财综〔2024〕70号)要求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皖财综〔2021〕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制定了《团东至县委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团东至县委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共青团东至县委员会
2024年9月11日
团东至县委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代码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三级目录
A
公共服务
A09
体育公共服务
A0901
体育组织服务
A0902
体育场馆服务
B
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
B01
法律服务
B0101
法律顾问服务
B0102
法律咨询服务
B0103
法律诉讼及其他争端解决服务
B0104
见证及公证服务
B03
会计审计服务
B0301
会计服务
B0302
审计服务
B04
会议服务
B0401
B11
后勤服务
B1101
维修保养服务
B1102
物业管理服务
B1103
安全服务
B1104
印刷和出版服务
B1105
餐饮服务
B1106
租赁服务
B1107
其他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后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