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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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洋湖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至县洋湖镇湖新路1号,邮编:247241,电话:0566-8312610,传真:0566-831112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洋湖镇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密切关注,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按要求及时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024年公开各类信息819条,其中财政专项资金类123条,社会救助领域106条,食品药品监管领域27条,就业创业领域25条,安全生产领域24条,回应关切类1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镇强化服务意识,安排专人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线上线下收到依申请件及时受理,同时向上级汇报、同步办理,做好答复工作。2024年我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2件予以公开,5件信息不存在,发生1件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制度,由乡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经办人员落实。要求各部门协调配合,对照标准目录,及时提供相关信息。二是紧盯重点领域。及时发布更新政策文件解读、重大决策公开、年度财政预决算信息、安全生产、民政各项救助资金公示等重点领域内容,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三是严格把关审查。信息发布严格按照“三审”制度进行,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同时,做好隐私信息去标识化处理后公开,涉密信息脱敏处理后,全年无泄密事件发生,清理无效历史信息237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全力做好县政府网站的洋湖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完善公开目录,减少重复信息发布,依托政策文件库做好信息同源工作。二是利用镇政府大院内设公开栏,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结合便民服务,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向办事群众公开最新政策。三是依托“今日洋湖”微信公众号、设置村务公开信息查阅点,为群众提供信息和便民服务,公开各类政策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领导、科学部署。乡镇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先后召开多次工作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督促和部署。二是问题销号、立行立改。对反馈问题认真对标对表,逐一整改。做到常态化发布信息,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压实责任,强化工作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相关工作考核,聚焦日常工作的持续推进,综合考量全年表现。建立监督评议制度,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4年,我单位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对我单位社会评议结果良好。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尽全面,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单一;二是主动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存在不及时现象。
下一步,我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体系建设,提高公开质量,持续对政务公开领域内容细化充实,不仅在信息发布的范围上求广、内容上求全,更要深入挖掘信息,实现信息的高质量发布,做到系统性、全面性、完整性及时性相结合,做到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全过程信息公开。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规范公开内容,以广大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为突破口,从群众视角着力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提高政民互动水平和为民服务实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政府工作推进落地的支撑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