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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自用船舶”是指什么,具体如何定义?
回复部门:东至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4-05-08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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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自用船舶”是指(各乡镇(街道)村(居)民家庭或者个人所有)用于农业生产、日常生活交通的非营业性船舶。对停泊在内河的农民生产生活所必需的自用船舶以及在池塘、小型圩口、当家塘、稻渔综合种养区从事渔业生产和管理的船舶,应纳入乡镇自用船舶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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