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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东至县泽农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高山水厂)取水许可的公告
依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第23条令)第五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经研究,同意注销东至县泽农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高山水厂)取水许可证(编号:D341721S2020-0012号)。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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