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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东至县土地储备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始时间:2026-04-16 08:00 结束时间:2026-05-15 23:59 状态: 已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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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东至县土地储备管理工作,健全土地储备运行机制,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结合东至县土地管理与城市建设实际,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起草了《东至县土地储备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网上征求意见截止时间

  2026年4月16日至5月15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

  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及电话,裴红芳,0566-7028611。

  三、公众反馈及建议的途径

  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957234127@qq.com);邮寄(地址: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邮编247200);政府网意见征集栏目在线留言等方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附件:1.《东至县土地储备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反馈表》

  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16日        


关于《东至县土地储备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规范我县土地储备管理工作,健全土地储备运行机制,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土地管理与城市建设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东至县土地储备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土地储备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保障城市建设发展用地、调控土地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近年来,随着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城市更新、产业升级及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土地储备规模、范围、程序、资金及监管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当前,国家和安徽省已出台土地储备管理相关规定,为县级土地储备工作提供了上位依据。为完善我县土地储备制度、强化土地调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建设用地保障能力,切实解决土地储备工作中产权审核、程序规范、前期开发、资金管理、管护利用等实际问题,确保土地储备工作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亟需制定符合东至县实际的土地储备实施办法。

  二、起草过程

  (一)明确依据,梳理需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为核心依据,系统梳理我县土地储备工作现状、存在问题与管理需求,确定《办法》起草框架与重点内容。

  (二)调研起草,初稿形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班,结合我县土地收储、征收、供应、资金管理等实际工作,起草《办法》初稿,明确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储备范围、工作程序、利用供应、资金管理及监管责任等核心条款。

  (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初稿形成后,先后征求县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审计局、生态环境分局、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开发区管委会及各乡(镇)政府等单位意见,最终形成《东至县土地储备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二十八条,围绕土地储备全流程管理作出系统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共四条:主要是明确起草依据、土地储备定义、适用范围,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计划与管理共二条:确立土地储备计划管理制度,规范年度土地收购储备计划编制、审议、批准及调整程序,明确土地储备项目实施方案审批要求。

  (三)范围与程序共八条:明确可纳入储备的土地类型,储备土地入库条件(产权清晰、补偿到位、程序合规、风险治理完成等);分依法收回、收购、优先购买、农用地转用征收四类情形,细化土地储备具体办理流程。

  (四)利用与供应共五条:规范储备土地前期开发、管护、临时利用及档案管理,明确储备土地统一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组织供应。

  (五)资金管理共五条:明确土地储备资金专款专用、分账核算、预算决算管理,建立绩效评价制度,规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使用。

  (六)监管责任共二条:明确属地政府、县直部门及土地储备工作人员履职要求。

  (七)附则共二条:明确《办法》解释单位及施行日期,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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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反馈

  一、征集意见情况

  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5月15日;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各界发布意见征集公告,公告期间内收到网民留言建议0条。

  二、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

单位

意见反馈

采纳情况

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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