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2号令)及《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规定、《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规定,下列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予以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解除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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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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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渡口镇庆丰村团结组卫生所 |
大渡口镇庆丰村团结组 |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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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池州市尧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曙光店 |
尧渡镇建设路16号 |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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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东至县张溪大药房 |
张溪镇街道 |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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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徽健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山街药房 |
青山乡青山街1号 |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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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池州老百姓汉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尧渡镇东流路百悦星城15幢102室 |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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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庆市康利大药房有限公司东流一店 |
东流镇长江路南侧 |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
东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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