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县城区市容市貌、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有效治理各类市容、交通乱象,营造良好的市容、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池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城市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自即日起至6月30日在县城区范围内开展市容市貌、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治理车辆乱停乱放。重点管理县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广场、商圈、学校、医院周边等非机动车违规停放行为;严管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交通路口、逆向停车等各类违停行为。
二、严管私设摊点、占道经营。整治城区道路、广场私设摊点、占道经营形成的“马路市场”,重点整治商贩利用车辆占道经营行为,维护道路通行秩序。
三、清理乱堆乱放、乱占乱拉。县城区道路、公共广场、商圈、学校、医院等周边范围内堆放的废旧杂物、遗弃物、破旧广告牌、横幅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自行清理,超过期限未清理的一律视为废弃物,城管局将组织人员集中清理。
四、欢迎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进行监督,积极举报上述违法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容、道路交通秩序。
举报电话
县城市管理局:12319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0566-7011228
特此通告
东至县城市管理局
东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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